根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则》等有关规定,2025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要求,通过学生自主申报,元宇宙与新媒体学院团委审核,于2025年05月29日确定林心怡等 37 名同学为团组织推优对象,报送共青团阳光学院委员会审核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期自即日始 5 个工作日,即05月29日至06月05日,凡对确定上述同学为本次团组织推优对象有意见者,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元宇宙与新媒体学院团委反映。
地 址:行政楼 511
联 系 人:蔡嫣嫣
邮 箱:1317504658@qq.com
共青团阳光学院元宇宙与新媒体学院委员会
2025年05月29日